火电上网电价每度涨2分

  • 输入日期: 08/20/2008
  • 文章出处: 长江商报

  • 销售电价不作调整,发改委强调不得擅自提高电价 

      据新华社电 记者19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出通知,决定自8月20日起,将全国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电网经营企业对电力用户的销售电价不作调整。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电网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具体调价标准依据该地区煤炭价格上涨情况确定。除西藏、新疆不作调整外,各地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调整幅度每千瓦时在1分钱至2.5分钱之间。 

      国家发展改革委强调,各电网经营企业和发电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国家规定的电价水平;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挖潜降耗,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稳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监督检查,督促煤炭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电煤价格政策,不得借机提高或变相提高煤炭价格;严格履行签订的订货合同,提高合同兑现率。 

      ◇相关新闻 

      国家能源局:奥运后煤电油将择机调价 

      8月18日在国家能源局成立以来的首场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表示,奥运后煤电油将择机调价。 

      “价格往往反映出产品的供求关系,中国正在从政府控制价格体系逐渐向市场价格体系过渡。”面对燃油价格将在奥运会后上涨的传言,张国宝解释说,中国当前是采取逐渐与国际接轨的办法,6月19日适当调整了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的价格,但还是低于国际的价格,这是在考虑了国内各种承受力的情况下决定的。 

      据东方早报报道 

      ◇专家看法 

      电价上调趋势难以扭转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熊元斌表示,国家发改委决定提高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主要是煤炭等能源价格上涨带来压力,从市场供需关系来看,调价趋势难以避免。从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提高带来的影响来看,电作为老百姓日常消费的核心产品,价格一旦提高,对其上游、下游都会带来影响,其他相关产品也会随之上涨。

      本报记者 黄海斌 

      ◇连线本地 

      湖北发电企业普遍存在买煤难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自8月20日起,将全国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对此,湖北省电力公司表示,公司尚未接到此通知。据了解,上网电价上调而销售电价不作调整,意味着电网企业需要花更多钱从发电企业买电,对居民生活用电以及工业用电没有影响。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湖北省内发电企业普遍存在买煤难的情况,发电企业普遍需要通过各种途径高价购买。

      本报记者 徐靓丽 

      电力的价格不能完全由市场决定,中国和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多数国家一样,实行政府定价。这是为了控制物价上涨水平,保障人民生活。 

      ——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