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价仍难解燃“煤”之急 输入日期: 08/22/2008文章出处: 新闻晨报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8月19日发出通知,自8月20日起,将全国(除西藏和新疆外)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销售电价不做调整。对此,辽宁一些发电企业表示仍难改变亏损局面;而供电企业同时表示,如果国家不进行补贴,那么销售电价也迟早要上涨。
东三省辽宁上调最多
在此次调价过程中,辽宁省火电企业上网电价上调幅度为2分/千瓦时,与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和江西省标准相同,低于山东、上海、广东等8个省(区、市)的2.5分/千瓦时的标准。
在东北三省中,辽宁火电企业上网电价的上调幅度最高,黑龙江省和吉林省均为1.5分/千瓦时。
发改委对跨省(区、市)送电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也进行了提价,东北地区包括辽宁省向京津唐电网送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黑龙江省向辽宁省送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内蒙古东部地区向辽宁省送电价格按照我省火电企业提价标准进行调整,即上调2分/千瓦时。
难扭电企亏损局面
本次上调电价,是继今年7月1日调高上网电价后短时期内的又一次上调。
对此,抚顺发电有限公司的江经理认为,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主要是电煤价格疯狂上涨,而同时又供应短缺,因此导致发电机组纷纷非正常停机。电价在这时候上调,时机恰当,但是并没有真正改变企业仍然亏损的局面。
来自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消息称,受益于今年7月1日上调电价,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合营公司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联营公司沈阳沈海热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了0.0117元。经测算,此举可增加2008年度销售收入约2100万元,但尚不能完全弥补煤价上涨所增加的燃料成本。
“目前电煤价格高位运行,发电成本仍然居高不下,上调2分,企业还是在亏。”江经理表示。
销售电价都不做调整
国家发改委规定,电网经营企业对电力用户的销售电价暂不做调整,电网企业因上网电价提高而增加的购电成本支出,纳入下次销售电价调整统筹解决。
同时,记者也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此次调价,居民用电价格、农业和化肥生产用电价格都不做调整。
针对此次提价,东北电网有限公司新闻中心副主任王韬觉得这只是暂时的。今年7月份的调价,国家对于供电企业给予了一定的补贴,但此次国家没有对供电企业进行补贴。因此,如果上网电价再次上涨的话,终端销售电价肯定也会相应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