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电力行协工作受省民政厅社团评估小组好评

  • 作者: 行业协会
  • 输入日期: 05/09/2008

  •      本网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和民政部《关于推进社团组织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07]127号)精神,省民政厅制订了《全省性行业性社团评估办法(试行)》和《行业性社团评估标准(试行)》,印发了《关于对全省性行业性社团开展评估工作的通知》(鄂民政函[2007]328号)。5月7日,省民政厅社团评估小组在民管处村夫副处长带领下一行4人来湖北省电力行协进行社团评估。

        在听取了相关工作汇报后,社团评估小组按照《评估办法》和《评估标准》,认真地查看了资料台帐,询问了有关问题,并逐项进行了评议。在反馈意见会上,评估小组对行协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基础工作扎实,资料台帐齐全,符合标准化要求;二是各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内部运行有序;三是坚持了企业办会的方向,较好地发挥了龙头作用;四是在为电力企业和政府服务方面,每年都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在开展行业调查研究、建言献策,沟通电力企业与政府关系、反映企业诉求,开展编史续志、信息交流、标准化工作和咨询服务方面,做得较有成效,赢得了政府有关部门和会员单位的充分肯定。

        行业协会表示,将以此次评估工作为契机和新的起点,认真搞好整改和服务工作,大力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和谐型”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行协的桥梁与纽带、参谋与助手作用,为湖北电力改革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