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供电公司完善农电工医疗保险机制

  • 作者: 周先保 徐凤英
  • 输入日期: 09/10/2007

  • 本网讯  “按照鄂州供电公司统一部署,梁子湖供电公司的127名农电工已全部实现医疗保险的参保,农电工的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近日,鄂州梁子湖供电公司有关人士很是欣慰地说。随着该公司农电工申报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圆满完成,表明鄂州供电公司在完善农电工保险体系方面的重要举措得以实施,农电工医疗保险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

      目前,该公司农电工医疗保险参保的缴费标准为:由用人单位按核定缴费基数的6%缴纳,职工个人按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缴纳。按照 “个人帐户管门诊、统筹基金管住院”的原则,农电工参保后医疗费用的报销方式为:门诊费全部从个人帐户中支付,超支自理;当年个人帐户有结余的,可以结转,可以用作支付住院费中个人自付部分。住院时先由个人承担起付线标准数额的医疗费用,超过部分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

      据悉,鄂州供电公司将对所有申报在岗登记的农电工实行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项保险,使他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治,失有所补,弱有所助,真正从关爱农电工切身利益做起,保障广大农电工的合法权益,为维护企业稳定、构建和谐企业作出积极贡献。